宁夏出台《关于选派党工作指导员到新兴领域选派的建议》
10月14日,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兴领域党建指导员选拔管理办法》出台。宁夏系统通过规范选拔、明确责任、强化管理,提高新兴领域党的组织范围和工作范围质量。
据了解,宁夏创新探索的核心在于“精准分类匹配”——转变传统的“一刀切”选拔模式,紧扣非公有制企业、社会组织、重大聚集场所等各类新兴领域的实际需求,布局师资来源。对于非公有制企业,重点从倪发改、科技、工信、金融、市场管理等业务相关服务部门选送;为社会宁夏自治区本级机关、企业管理单位、重点行业管理部门选拔党支部书记和机关、办事机构剩余成员;对主体建筑、商圈市场、国家注册制造商场所,由宁夏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负责选派和派出,确保指导员“专业对口、匹配需要”。
在“做什么”方面,《建议》聚焦政治引领和服务发展双轮驱动,在加强思想引领和政治引领、推动党组织攻坚、推动改革发展、团结群众等五个方面细化责任。要求教育工作者当好“党建指导员”、“惠企政策宣传员”、“救灾救助服务员”,推动深层次教育深入开展。党建与劳动经营相结合,既带来政策红利,又解决职工实际问题。
为避免“一派”,《方案》制定了全周期管理制度,明确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、社会工作部门和派驻宁夏单位的管理职责,建立了举报反馈、教育培训、预防违纪四大日常联系服务制度。同时,对他们按照“优秀、称职、一般、不称职”四个等级进行严格考核,其结果将关系到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审等,并从工作和生活中给予带教人员关心和支持,宣传先进作品,营造良好氛围。 (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胡冬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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